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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发一站式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因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2.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规格为48mm33mm)。
4. 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如有)。
5.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
6. 申请人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出入境接待窗口。
2. 申请人提交材料,填写《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
3. 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4. 申请人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受理回执》。
5. 申请人等待证件制作,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6. 申请人凭《往来港澳通行证受理回执》到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出入境接待窗口领取新证。
四、办理费用
1. 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费用为160元。
2. 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补发费用为100元。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举报 -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可以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7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未满16周岁申请人提供)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登录“山东省公安厅”,首页中热门服务栏,点击“出入境证件申请”,进入预约界面,输入账号密码后,按要求填写即可。
泰安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http://gat.shandong.gov.cn/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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